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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化集团南京化学工业有限公司福建古雷苯胺-橡胶助剂产业链项目质检服务招标公告

   2026-07-13 128
本标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操作,请登录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并使用CA数字证书加密制作投标文件,操作流程见下方说明。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福建古雷苯胺-橡胶助剂产业链项目质检服务(招标编号:NZZ260720-9037-129499) , 招标人为 中国石化集团南京化学工业有限公司 ,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国有资金占主导地位 , 出资比例为 100 %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质检服务 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概况
1 福建古雷苯胺-橡胶助剂产业链项目 /
2.2 招标范围

序号 物资描述 数量 单位
1 质检服务 1.000 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服务能力。

3.1.1 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 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2)投标人提供CNAS实验室认可证书 <附能力附表> 、CMA计量认证证书 <附能力附表>。 (3)投标人应具有机械工业理化检验人员技术培训和资格鉴定委员会或国家钢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颁发的金相检验、力学性能和化学分析专业三级技术资格证书。 (4)投标人须书面承诺根据招标物资中所列检验检测项目,配备相应的技术人员,技术人员须具有满足上述检验检测项目的资格,合格人员和仪器数量应满足两个或两个以上检验点同时开展检验的要求。
3.1.2 财务要求。


3.1.3 业绩要求。

(1)具有在石油化工行业的检测业绩,提供2021年1月1日至今与1家石油石化行业委托方签订的检验检测合同及对应发票各1份。
3.1.4 信誉要求。

(1)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未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政务服务平台列入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2)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4)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1.5 其他要求。

(1)投标人须书面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15天内,在项目指定地点设立常驻检验点,特殊情况下应根据投标人要求安排加班人员,确保检验检测任务的正常进行。 (2)投标报价清单须全部报价,调整清单顺序、改变清单数量、缺项、漏项否决投标。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招标物资由投标人自行生产,招标文件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招标文件开始售卖时间 2026年7月13日11时0分 至 2026年7月19日12时0分 (北京时间,下同),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00 元,售后不退。采用银行汇票或电汇的方式购买。 收款账号:4301014929100189635 账户名称:中国石化集团南京化学工业有限公司 开户行:工行南京大厂支行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6年7月22日13时3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不接受纸质版投标文件。

开标时间:2026年7月22日13时30分。

开标地点: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上发布。公告信息同时推送至中国石化物资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sinopec.com)、易派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epec.com)和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sinopec.com)。

7.异议投诉管理
异议投诉办公室负责归口管理异议投诉。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请购买招标文件后,尽快在“易派客”网站(https://www.epec.com)“投诉/曝光台→异议投诉”页面,或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投标管理-异议管理”页面填报提交,或发送至wzyyts@sinopec.com。

8.投标说明
(1)投标人应按照投标文件目录下评审标准要求对应填报和上传投标文件资料,评标中依据每个目录下的投标资料对该评审项目进行评分。因投标资料上传位置错误而导致评审项目未得分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关后果。 (2)评标委员会将按照要求对投标文件中的证书、资质和发票的真实性进行核验,请投标人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 (3)请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及时下载招标文件,并仔细阅读招标文件及相关附件内容。投标人须严格按照招标要求进行明确响应并提供实质性证明材料,招标文件中的各项模板仅供投标人参考,请投标人对自己的投标文件响应内容把关负责。 (4)本标为全流程电子标,加密版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系统上传,无需提供纸质版投标文件。 (5)本标为电子标,操作流程见网站网站首页的操作手册(网站首页-帮助中心-操作指引)或咨询系统客服95388转5。 (6)购买标书后如放弃投标,须购买标书后3日内发加盖公章的《放弃投标声明》以及购买招标文件的证明截图至招标联系人邮箱,请以中国石化EC平台登记的邮箱发送。未按规定提交《放弃投标声明》且不参与投标,导致影响中石化采购进度的,计入供应商诚信评价。 (7)招标人对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的修改和澄清(包括但不限于对招标公告的修改、对招标文件的修改和澄清、开标时间调整的等)均以澄清的方式在招标平台系统中发布,投标人应及时关注和查阅招标平台中的澄清内容,对澄清内容有疑问的及时联系招标公告中的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招标文件澄清导致的损失和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8)对于招标文件澄清或修改,投标人如认为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应在接到澄清后按照澄清规定的时间向招标机构提出,以便及时处理。不提出的,视为同意投标截止时间。 (9)根据《中国石化物资采购招标投标诚信管理办法》,招标机构对以下行为计入“投标信用评价”,并在后续招标评标中予以体现。 (A)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提交《放弃投标声明》且不参与投标,导致影响中石化采购进度的。 (B)不按规定提出异议或投诉,虚假、恶意投诉,阻碍招标投标活动正常进行的。 (10)投标保证金支付。接受保函、保险等其他非现金担保方式作为投标担保;以电汇和在线支付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开标前投标人需将保证金缴纳凭证上传招投标平台,并经招标业务员确认(保证金是否交纳以招投标平台确认为准),原则上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须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中转出。二次重招项目需重新缴纳投标保证金。 (11)标书费付款需在凭证备注栏注明:标号+标书费,非基本账户汇出的要注明购买单位。标书费开电子发票,投标人需在招投标平台填写好投标人开票信息,电子发票将发送到开票信息中预留的电子邮箱。如果没有收到发票,请在开标后一月内及时联系招标联系人,过期不补。招标文件一经售出,不予退还。 (12)本标开标时,所有投标人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并保持投标联系人电话畅通,及时回复评委会线上发起的澄清。 (13)如有疑问请发邮件至招标联系人邮箱(luwj.nhgs@sinopec.com)或拨打咨询电话025-57766334。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中国石化集团南京化学工业有限公司 招标组织单位: 中国石化集团南京化学工业有限公司

联系人: 王怀洲 联系人: 陆维军

电话: 18795810173 电话: 025-57766334

电子邮件: wanghz.nhgs@sinopec.com 电子邮件: luwj.nhgs@sinopec.com

招标文件发布日期: 2026 年 7 月 13 日 

特别提示:本信息由相关企业自行提供,真实性未证实,仅供参考。请谨慎采用,风险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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