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灌南县农业机械安全监理所农机化服务场地及教学用房配电工程招标公告

   2020-08-11 23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项目名称灌南县农业机械安全监理所农机化服务场地及教学用房配电工程已经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灌南县农业农村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灌南县农业机械安全监理所农机化服务场地及教学用房配电工程(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灌南县

2.1.2建设规模:详见工程量清单和图纸。

2.1.3工期要求:总工期30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0年5月10日,竣工日期:2020年6月10日

2.1.4 其他:质量标准合格

2.2招标范围:,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和图纸。实地勘察

2.3项目预算金额:13万(含税金),超过本预算价投标无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在有效期内)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在有效期内),且同时具有五级及以上承装、承修、承试类电力设施许可证(在有效期内),并取得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且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在有效期内)(资格),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包含以下情形: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项目负责人中标后不影响办理工程建设手续且在岗履职等承诺;投标人无借牌挂靠行为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

3.3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即: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3.4 本次招标 不接受(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3.5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连清办【2011】9号、苏清办【2011】13号、苏清办【2012】14号、连清办【2013】6号文、苏清办【2013】10号、连清办【2014】4号、连清办【2014】16号、苏清办【2014】5号、连清办【2015】6号、连清办【2015】9号、连清办【2015】15号、连清办【2016】2号、苏清办【2015】9号、苏清办【2016】7号、连清办【2017】5号、苏清办【2017】6号、苏清办【2018】4号文等文件,凡是出现在上述文件中的投标单位和项目经理,且未解禁的报名时将不予受理。

(2)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苏建招函〔2017〕12号执行。

投标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无市场不良行为(应在公示期内的不良行为)、项目负责人中标后不影响办理工程建设手续且在岗履职、投标人无借牌挂靠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

(3)投标单位拟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劳动合同(有效期内)、2019年6月-2019年11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的在本单位连续缴纳社保凭证(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等证明材料,全程参与招投标过程(含异议投诉)等投标过程的各项活动。

(4)本工程执行苏建建管〔2016〕214号文规定,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工程,招标投标时,除项目经理外,其他现场人员不再要求明确;施工合同备案时,项目经理随招投标系统自动导入施工合同备案系统,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需在企业已注册(或备案)的人员库中勾选后自动生成。

(5)本工程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文《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

(6)资格审查申请书的内容不得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0年4月28日至2020年4月30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5时00分至17时00分到灌南县农村农业局(市场管理局615室)。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拟报项目经理持本人身份证、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施工企业资质等级证书、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注册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证;另提供项目经理本人的劳动合同、养老保险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必须是由社保部门打印的2020年10月至2020年3月连续缴费的原始缴费清单并加盖社保征缴中心印章,而非投标人自行打印社保盖章)。以上资料必须交验原件,并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复印件须按以上顺序装订成册。否则不接受报名,后果投标人自行承担。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0年5月6日下午15点

5.2投标文件提交地点:灌南县农村农业局(市场管理局615室)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合理低价法 。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灌南县农业农村局

联系人:王丽华

电话:13851250282


特别提示:本信息由相关企业自行提供,真实性未证实,仅供参考。请谨慎采用,风险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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