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续,省财政还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适时加大投入。对确诊患者发生的医疗费用,在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按规定支出后,个人负担部分将由各级财政予以安排。
1月4日,陕西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第43场)。记者获悉,截至1月3日,各级财政共投入28.2亿元用于抗击疫情,其中中央财政投入5亿元,省级财政投入2.5亿元,西安市各级财政投入12.75亿元,其他市县财政投入7.95亿元。省财政第一时间启动疫情防控经费应急保障机制,经报省政府同意,于12月23日和12月31日两次紧急拨付预备费共2.5亿元,用于省级疫情防控防疫设备购置、物资储备、流调督导和支持高校以及部分市抗击疫情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