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财政部关税司正式发布了《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2021年关税调整方案的通知》,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强调,此次调整为统筹利用国内国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不断提高供给质量和水平,促进国民经济良性循环,决定自2021年1月1日起,国内将对883项商品实施低于最惠国税率的进口暂定税率。
其中在新能源领域,将降低燃料电池循环泵、铝碳化硅基板、砷烷等新基建或高新技术产业所需部分设备、零部件、原材料的进口关税。具体在氢燃料电池方面如下:
燃料电池增压器从2021年最惠国税率的(7%)暂定下调至5%、燃料电池循环泵从2021年最惠国税率的(7%)下调至2%、燃料电池用碳电极片从2021年最惠国税率的(10%)下调至5%、离子交换膜从2021年最惠国税率的(6.5%)下调至5%、以贵金属及其化合物为活性物的载体催化剂从2021年最惠国税率的(6.5%)下调至4%。